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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设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工作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7月1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
发布时间: 2020 - 07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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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工作安排,现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20年7月1日前,我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四、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五、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
发布时间: 2020 - 06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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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现就办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以下简称书面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书面报告办理职责分工  依据《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十二条规定,书面报告办理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和投资额度分级负责。(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下同)的项目,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省本级项目和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打捆审批项目中的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的项目,书面报告办理由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二)市(州)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省本级除外)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3000万元)的、打捆审批项目中的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项目,书面报告办理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三)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书面报告办理由县(市、区)住房城乡...
发布时间: 2020 - 06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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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川建建发〔2020〕176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精神,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要求,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支持建筑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发展,培育工程总承包市场,我们制定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推进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推进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0 - 06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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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设报       6月19日上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部署推进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易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姜万荣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也是决战决胜的关键之年。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是今年专项斗争的“重头戏”,也是巩固三年斗争成果的“攻坚战”。各地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堵塞监管漏洞,推进制度创新,健全长效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中国之治”基石。  会议强调,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加强组织领导,从严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作为,按照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要求,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各项任务措施,扎实推进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回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  会议要求,各地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研究梳理涉黑涉恶和乱象问题所暴露出的行业隐患和监管漏洞,及时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切实巩固整治成果。要...
发布时间: 2020 - 06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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