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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设报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6部门联合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部署要求,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方案》指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广大城市社区为创建对象,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到2022年,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力争全国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方案》明确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包括5项内容:一是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二是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积极改造提升社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综合治理社区道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三是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因地制宜推动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
发布时间: 2020 - 08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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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2020年度QHSE管理体系监查工作于2020年5月11日启动,由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4位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对公司现行的QHSE管理体系认证所覆盖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进行年度监查审核,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受检工程项目及各关键岗位人员参加了此次全过程审核工作。  2020年7月15日这天气温高达32度,方圆四川分公司审核小组专家顶烈日冒酷暑,对公司在建项目“嘉祥瑞庭熙岸一期一标段”的现场和工程资料进行了抽查,特别对质量、安全、环境体系运行进行了全面检查,本次项目外审审查结果仅有一项须整改外,其它均为合格。审核小组于2020年7月22日至23日两天对公司各管理部门的QHSE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外审,审查结果均为合格,并于7月23日下午召开了本次监查总结大会,由方圆审核小组组长刘老师现场宣布我司2020年度监查结论为合格,即我司QHSE管理系统运行达标。  通过本次监查审核,各位专家对公司的现场管理、员工素质、经营业绩、内审开展和过程控制等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为助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奠定了夯实的基础。行政人事部2020年7月28日
发布时间: 2020 - 07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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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国管局、银保监会7部门联合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创建对象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绿色建筑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创建目标  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重点任务(一)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制修订相关标准,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推动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推动各地绿色建筑立法,明确各方主体责任,鼓励各地制定更高要求的绿色建筑强制性规范。(二)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地市级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分别授予三星、二星、一星绿色建筑标识。完善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审查、公示制度,统一全国认...
发布时间: 2020 - 07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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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安监站  7月13日下午,市安监站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贯彻落实局领导的工作要求,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问题导向,以“六个严格”为标准,“四个围绕”抓落实。一是加强中考期间夜间施工巡查;二是强化暑期、汛期安全巡查,持续加大安全帽、安全带专项整治力度;三是持续开展日常的线上线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督促现场问题隐患整改,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20 - 07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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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推动政风行风转变,提高履职效能,现就加强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程项目信息录入范围。建筑企业(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承揽、真实有效、已取得施工许可且未录入省级平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信息,录入的工程项目信息限于已竣工验收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企业分包的工程项目信息不在录入认定范围。  二、实施工程项目信息分级管理。按照建筑企业填报的工程项目信息审核部门层级,工程项目数据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数据由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B级数据由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C级数据由各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D级数据由建筑企业填报,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项目信息分级按工程项目各环节业务(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信息及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由系统自动标记,同一工程项目的不同环节业务信息根据具体情况可为不同的数据等级,对工...
发布时间: 2020 - 07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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